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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专题辅导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30  点击:[]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纪委、直属党支部,各院、所,党政管理部门:

根据学校党委《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安排,定于1010日(星期2:30,在大学城校区办公楼201会议室,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专题辅导报告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范围

(一)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二)校本部副处级以上干部;

以上两类参会人员除因公务在外出差、开会或学习外,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第(一)类的参会人员按中心组请假制度执行,第(二)类的参会人员需于108日(星期16时前填写请假审批表,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交给学校纪委办公室(大学城校区办公楼10楼1006室,请假审批表附后)

(三)各直属附属医院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四)学校党政管理部门科级干部,每个部门派2名科级干部参加会议,科级干部不足2人的,按实际人数;

(五)各二级学院科级干部或辅导员,每个学院派2名科级干部或辅导员参加会议

以上(三)(四)(五)类参会人员名单,请各单位、部门于108日(星期16时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上报名单后,参会人员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变更、不允许请假。

二、会议须知

(一)各参会人员进入会场时领取座位表对照入座。大会不再组织签到,大会开始后只按座位表就座情况记录考勤。

(二)请各参会人员在1010215前入场就座完毕,将手机关机或调成静音状态,禁止大声喧哗和交头接耳,保持会场安静。

(三)会后将择时通报未办理请假手续缺席者名单。

三、会议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从严肃会风、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做起,服从会务安排,遵守会议纪律。

附件:请假审批表

 

(联系人:李彩云 联系电话:39358439

纪委办公室

2018930

 

  • 附件【请假审批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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