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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召开干部教育会议

发布时间:2017-04-21  点击:[]

4月19日下午,学校党委在大学城校区召开干部教育会议,对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以及如何树立担当意识进行专题教育和培训。学校党委书记黄斌,副校长刘小虹、林彬,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冼绍祥出席,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建华主持。

黄斌指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敢于担当的重大意义。“敢于担当”是新时期好干部的重要标准,当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作敢于担当的表率。

黄斌强调,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做到自觉担当。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深入学习五大发展理念,确立对新发展理念的自觉和自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绷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经常、主动、全面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行动力,自觉排除各种干扰、消除各种困惑,保持干事创业的冲劲和韧劲,争当建设高水平中医药大学的中流砥柱。要进一步培养无私奉献精神,做到勇于担当。强化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宗旨意识,心中始终装着师生员工,坚定不移地挑起重担,踏踏实实地在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强化无私奉献的情怀,坚持从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来认识自己的付出和劳动,不为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患得患失。以敬畏之心对待肩负的职责,把不作为、不担当作为为官之耻,弘扬凡事认真负责、精益求精、追求极致的精神。要进一步提高能力素质,做到善于担当。强化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能力,把新发展理念转化为谋划决策的思路和落实任务的举措,体现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上。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把法律知识转化为法治思维和依法治校的能力。强化守住底线、及时化解矛盾风险的能力,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详细制定各项措施,及时化解矛盾风险。把调查研究的方法学好用好,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切实提高谋划决策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按照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本单位、本部门的专业要求以及具体岗位的职责要求,对自己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专业水平开展一次“全身检查”,进行精准化的知识学习培训。

黄斌强调,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突出“两个尊重、三个区分”,为干部敢于担当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要坚持实事求是、奖惩结合和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探索建立允许试错、容错免责的机制,在符合纪律、法律和相关政策要求的前提和条件下,最大限度宽容干部在履职尽责中的失误错误,保护和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治理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谋改革促发展、履行领导责任、落实全局性、综合性工作、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为师生服务、解决师生反映问题等方面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健全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的保障机制,包括督查督办、干部能力提升、考核激励、监督执纪问责等。要坚持把敢于担当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为建设高水平中医药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为广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作出应有贡献。

针对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黄斌指出,要正确使用和管理有关出国(境)证件和经费,遵守使用出国(境)证件的纪律要求,学校鼓励干部职工出国(境)开展公务交流,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外事工作。

张建华要求各级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黄斌同志的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担当意识,学校纪委要以“两个尊重、三个区分”为重要遵循开展相关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向干部职工做好国家、省和学校有关出国(境)证件使用规定的宣传和教育。

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因公出国(境)有关管理规定和外事纪律。在因公出国(境)管理方面,强调要坚持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由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归口管理,相关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各二级单位分层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外事暨港澳台事务管理工作,按照中央要求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外事暨港澳台事务请示报送的计划性,早做规划、统筹安排。凡赴国外执行公务者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因公出国(境)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须严格执行应邀出访规定、控制团组规模、合理构建团组人员结构、控制在外停留的天数以及执行信息公开与成果共享机制。各单位各部门每年底应将本年度外事暨港澳台事务工作总结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准确报送。在外事纪律管理方面,强调因公出访人员应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不做有损国家和学校声誉的事情。出访期间须严守纪律,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不得涉及国家政治、军事、经济和科技秘密;不得泄露有关教学、科研、医疗活动中有密级的资料,自觉维护学校的知识产权。邀请或接待外国副部级及以上官员和前政要来华,应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对外发出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因公出国(境)、邀请外国政要来访、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等外事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外事违规违纪行为要会同相关部门严肃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保卫处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因私出国(境)有关管理规定,强调学校党委今年4月印发《在职人员、在校学生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新增的以下内容:报备人员范围调整为学校编制全体在职人员、直属附属医院科室主任以上干部、校聘合同工中关键岗位人员、离退休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备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二级单位报备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党政管理部门报备人员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报备人员在非节假日因私出国(境)需按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不予受理。严禁持因私普通护照出国(境)从事任何与公务相关的活动。因公出国(境)须按规定办理因公护照,符合教留﹝1993﹞50号文件规定“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指以学习为主要目的,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停留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出国留学,原则上均持用因私普通护照”的人员除外。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规定。学校编制副科级以上报备人员的证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统一保管;学校编制其他人员的证件由学校人事处统一保管;直属附属医院工作人员的证件由医院党委统一保管;离退休干部的证件由学校离退休工作处统一保管。报备人员一律不准私自保管因私出国(境)证件。

校本部科级及以上干部、直属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学科带头人、部分教职工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来源: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撰稿人:陈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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